荃灣安老院院費由邊度支付,答案唔係一句「睇院舍收幾多」咁簡單,而係取決於三件事:入住邊一類院舍、院友有冇領取政府福利、以及家屬願唔願意承擔差額。搞清楚呢三點,先可以喺入院前安排好現金流,唔使入院後先嚟慌。

先分清四類院舍:付費主體唔同

荃灣區嘅安老院大致分為四類,付費機制各有分別。據社會福利署「資助安老宿位」頁面,政府資助宿位嘅月費係固定檔次,唔似私院咁自由議價:

  • 津助院舍(津助護理安老院):月費 $1,660 至 $2,060,屬護理安老宿位,須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並於中央輪候冊排隊,政府津貼補足其餘照顧成本;
  • 合約院舍:月費固定為 $2,060,同樣須輪候,付費主體係政府津貼加院友月費;
  • 改善買位計劃院舍(甲一級):月費固定為 $1,763,社署向私營院舍買位,院友只須繳付政府訂定月費,其餘由買位津貼承擔;
  • 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院舍:月費固定為 $2,060,照顧程度較高。

以上四類都係「資助宿位」,政府係主要付費主體,院友月費只係象徵式分擔。相反,自負盈虧院舍同私營安老院冇政府資助,院費、雜費同照顧服務費全數由院友或其家屬承擔,月費水平由市場決定,價差可以好大 —— 呢部分就係家屬要預先計掂數嘅地方。想比較荃灣區內各類院舍嘅收費同照顧水平,可參考荃灣區安老院專頁內嘅院舍資料。

綜援長者:院費由綜援涵蓋,但有法定上限

如果院友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入院後院費原則上由綜援涵蓋 —— 具體嚟講,綜援受助人會獲發標準金額及院舍照顧補助金,用以繳付住院費。但呢度有條關鍵嘅法定守則,就係《安老院實務守則》2024 年 6 月(修訂版)附件 8.1《安老院收費指引》入面嘅明文規定:

第一,院舍不可徵收政府發放畀綜援受助人嘅長期補助金及/或額外嘅標準金額,去補貼住院費及/或服務費(附件 8.1 第 (11) 點)。換句話說,院方冇權因為院友攞咗長期補助金就扣起嚟填院費,呢啲錢係政府畀院友應付長期照顧需要嘅,院舍碰不得。

第二,院舍必須列明收費嘅確實金額,絕對禁止採用「收取全部綜援(包括院舍照顧補助金)作院費」或「獲發幾多綜援便收幾多費用」呢類冇列明銀碼嘅定價方式(附件 8.1 第 (1) 點)。所以你同院舍傾收費時,收費表一定要逐項寫清楚每月/每次港幣款額,唔可以畀佢以「跟綜援金額收」呢種含糊講法蒙混。

第三,調整收費須於生效前最少 30 日書面通知,並由院方同住客/監護人/家人雙方簽署確認方為有效(附件 8.1 第 (10) 點)。若果院方突然加收雜費,你係有權要求佢出示書面通知同簽署確認嘅。

綜援同公共福利金互斥:只能二選一

好多家屬會混淆「綜援」同「高齡津貼、傷殘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呢類公共福利金。按社會福利署「長者生活津貼」嘅規定,申請長者生活津貼人士不得同時領取高齡津貼、傷殘津貼或綜援—— 即係話,綜援同呢幾種津貼係互斥嘅,只能揀一樣。

呢點對入院安排非常重要:如果院友而家正攞緊長者生活津貼或高齡津貼,入院後想轉領綜援以覆蓋院費,就要先停止現有津貼,兩者唔可以並存;反之,如果想保留津貼,就要另諗院費來源。中間有銜接時間,津貼同綜援發放日期唔同步,好容易出現「停津貼又未批綜援」嘅空窗期,院費就斷檔。所以入院前,應該至少提早一個月到社署社會保障辦事處查清楚院友嘅福利身份、轉換手續同生效日期,再對照入住協議嘅繳費限期去排現金流。

私院同自負盈虧院舍:差額由家屬承擔

荃灣區內好多私營同自負盈虧安老院,入院唔使輪候,但院費完全自費。呢類院舍冇政府月費檔次可依,收費係「院舍報價」,家屬要自行承擔全數。具體做法係:入院前攞齊院舍嘅收費表同入住協議,核對住院費、按金、雜費(如陪診費、尿片費、冷氣費等)逐項列明嘅確實銀碼,計清楚「政府津貼可以抵扣幾多、家屬要補幾多差額」。值得留意,即使係私院,只要涉及綜援長者,同樣受附件 8.1 規限,院方亦不可徵收長期補助金補貼院費。想一次過比對荃灣區私院月費、雜費同院舍券嘅付款安排,可參考安頤家嘅院舍比較資料,入院前做足功課,先可以避免入院後先發現「福利斷檔」或者「畀院方違規扣收津貼」嘅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