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入院,得返阿婆一個喺屋企冇人湊;或者長者喺醫院治療完可以出院,但返到屋企又冇合適護老者接手;再極端啲,涉及虐老要即時搬離 —— 呢啲情況,好多家屬都唔知應該搵邊個、要等幾耐。其實社署有一套「長者緊急住宿服務」,專為呢類急於安置嘅個案提供臨時宿位。但佢同另一種常見嘅「住宿暫托服務」唔係同一樣嘢,申請路徑亦唔同,以下逐點拆解。

先分清楚:緊急住宿 vs 住宿暫托

「長者緊急住宿服務」係針對突發、非預期嘅安置需要,由社署安排臨時宿位,目的係避免長者因缺乏即時照顧或居所而發生危險。而「住宿暫托」係為護老者提供短期喘息,等佢哋可以暫時休息或處理私務,並非應急機制。

兩者喺額度上最大分別:住宿暫托以每次申請日起計,過去 12 個月最多累積 42 日(即 6 星期)嘅暫住期,可分次使用,每次不少於 24 小時但唔超過 6 星期。

緊急住宿「五大適用情況」

根據社署定義,長者除咗要符合入住護理安老院/護養院嘅基本條件,仲要出現以下其中一種或多種情況:社會福利署 — 長者緊急住宿服務。

一、無家可歸:未能即時返家與家人重聚; 二、被逐或將被逐:因任何原因被/將被逐出現居; 三、出院後未能返家:喺醫院治療後可出院,但唔可以即時回家自我照顧,或者冇合適護老者; 四、同住衝突:因與同住者相處問題而體弱,須即時遷出以免生命受威脅(例如虐老個案); 五、護老者出事:護老者住院或入獄而無法照顧,或長者健康突然轉壞、現有支援應付唔到。

另外仲有基本條件:精神狀況適合群體生活,冇持續暴力傾向、自毀/自殘或滋擾行為。

申請資格:65 歲門檻,60 至 64 歲有例外

申請人基本須年滿65 歲;至於60 至 64 歲嘅人士,如證實確有需要入住院舍,亦可提出申請。必須留意,呢個服務只能經社工轉介,長者或家人要聯絡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或長者服務單位,並提交體格檢驗報告,唔可以自己直接入院舍申請。

非辦公時間點算?直接聯絡改善買位計劃院舍

緊急住宿並非 24 小時直通渠道。倘若長者喺非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六下午 5 時至翌日上午 9 時,以及星期日、公眾假期)有迫切短暫住宿需要,應用「長者住宿暫托服務」,直接聯絡提供指定暫託宿位嘅「改善買位計劃」下私營安老院,而唔係等緊急住宿。

黃大仙區邊度有緊急宿位?

區內具緊急住宿宿位嘅院舍,以社署最新《設有長者緊急住宿服務的安老院舍及護養院名單》為準。黃大仙區入面,嗇色園主辦嘅可蔭護理安老院(鳳德道 38 號嗇色園社會服務大樓)曾獲列入緊急住宿名單。嗇色園 — 可蔭護理安老院

另一個直接渠道係醫院:如果長者喺東華三院黃大仙醫院(沙田坳道 124 號)治療後待出院,可由醫務社會服務部即場評估同轉介,唔使家屬出院先至四圍撲。

事到臨頭先識搵:區內聯絡渠道

緊急情況最忌「事到臨頭唔知搵邊個」。黃大仙區家屬可預先記低以下渠道:黃大仙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正德街 104 號黃大仙社區中心 2 樓)可作社工轉介起點;社會福利署 — 黃大仙及西貢區服務概覽亦列出區內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長者地區中心聯絡資料。同時可透過社署「暫託服務/緊急住宿空置名額查詢系統」查閱各院舍緊急宿位空置情況。

總結:記低三件事

總結三件事:一、緊急住宿由社工轉介、毋須排期,但只適用五大情況;二、住宿暫托每年最多 42 日,屬護老者喘息用途;三、非辦公時間直接搵改善買位計劃下私營院舍。真係唔知點入手,可先致電社署熱線 2343 2255查詢。想進一步了解黃大仙區唔同院舍嘅服務同收費,可參考黃大仙區安老院專頁;需要比較全港院舍資料嘅話,安颐家都係一個實用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