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照顧政策方向是「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各類長期護理服務都由同一套統一評估機制(SCNAMES)評估及配對,你不必獨自判斷。
主要服務的分別與對象如下:
- 體弱長者家居照顧服務——上門的「家居為本」社區照顧服務,對象為 60 歲或以上、經統一評估適合接受社區照顧或院舍照顧的體弱長者。(前稱「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及「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已於 2026 年 4 月 1 日合併。)
- 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長者日間到中心,亦屬社區照顧服務。
- 院舍照顧服務——對象為年齡達 65 歲或以上、經統一評估為需要長期院舍照顧的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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